我公司代理的“正安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在线监测、效果评估及技术支撑服务招标”现更正如下:1、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条款号3.2.3 编列内容:“最高投标限价:220万元;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”修改为:“最高投标限价:120万元;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”;2、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“2.预算金额:220万元”修改为:“2.预算金额:120万元”。
文件预览:
答疑说明文件.pdf
答疑文件正文.pdf
文件预览:
答疑说明文件.pdf
答疑文件正文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