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等相关规定,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(表)编制完成后,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,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(表)全本,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(表)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(见附件)。
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
建设内容:项目计划总投资6亿元,固定资产投资4.8亿元,拟用地165亩,拟购置进口高精密数控加工中心、数控镗铣床、机床、自动化物流设备、自动化生产线等,主要从事注塑机等装备的生产制造,达产后产值不低于12亿元人民币,贡献税收不低于6800万元人民币。
本项目已取得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出具的备案信息表,项目代码为2411-330503-04-01-678187。
联系方式:丁工,******
公示期间,对项目建设有异议、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、环评单位、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。
******有限公司
2024.12.10
附件:
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/表(报批稿)
公参说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