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函
******公安局 (采购人)拟对******公安局机关大院部分区域屋面防水维修 项目参考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,现诚邀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。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******公安局机关大院部分区域屋面防水维修;
采购方式:竞争性磋商;
预算金额:98600.00元;
最高限价:98600.00元;
******公安局机关大院A******图书馆以及食堂楼顶共8个区域进行屋面防水维修及墙面刮瓷;
工期:50日历天;
质量标准: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;
是否允许联合体:不允许。
二、供应商响应文件需提供的资料:
1.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;
2.法人授权委托书(如法定代表人自行参加的此项无需提供,分支公司参加的提供分支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);
3.法定代表人或分支公司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(复印件加盖公章);
4.报价函(需包含工程量及各子项单价);
5.廉政承诺书(格式自理);
6.类似项目业绩资料;
7.供应商认为需要通过的资料。
备注:以上1-5项为资格审查项,未提供或者提供资料不满足要求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。
三、现场踏勘要求:
1.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必须自行现场踏勘,并根据踏勘的情况自行编制工程量清单;
2.现场踏勘联系人:李警官
3.现场踏勘联系电话:******。
四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:
截止时间:2024年 08 月 19 日上午10:00前;
******办公室。
五、评审时间及地点:
时 间:2024年 08 月 19 日上午10:00(评审时间如有修改将现场通知供应商);
******办公室。
六、评审办法:
综合评分法(具体详见附件)
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评审,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,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,将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承诺。供应商需在十分钟内提交,如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,评审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,作无效报价处理。请供应商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。
八、付款方式:签订合同时约定。
九、联系方式:
采购单位名称:******公安局
联 系 人:李警官
联 系 电 话:******